【编者按】08月18日消息据国外专利网站FOSS PATENT报道,美国专利及商标局日前发布了一份复审报告,称苹果与三星的专利纠纷案中,苹果其中一项专利被认定为无效。
08月18日消息据国外专利网站FOSS PATENT报道,美国专利及商标局日前发布了一份复审报告,称苹果与三星的专利纠纷案中,苹果其中一项专利被认定为无效。
在2015年8月5日,美国专利及商标局中央复审部发布了一份关于美国设计专利618677号(与苹果设计专利有关的)复审(复审请求由匿名者提出,但很可能是三星,时间为2013年年中)的非终局决定书。虽然是技术层面上的非终局决定,但是苹果拿到这项专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以下把三星D'677诉讼案简称为“D'677”。从复审请求立案归档到公布专利局审查决定书,美国专利及商标局花费了很长一段时间。
D'677专利所面临的问题是美国专利及商标局已经判定,这项专利无权享有先前两项苹果设计专利应用的申请日期所享有的利益,因为上述设计并未在先前的应用中公开。结果是,某些先有技术目前是符合条件的,而针对那些额外的先有技术(additional prior art)背景,美国专利及商标局认为该专利本不应被授予。
美国专利及商标局现有的资料和调查结果将对苹果向三星索赔约5亿美元的设计专利损害赔偿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美国法学教授、谷歌、Facebook和HP等认为苹果的设计专利损害索赔过重。
就在上周五,前任总统兼3M创新物业公司首席知识产权顾问,Gary L. Griswold发表客座文章,反对联邦巡回法院拒绝三星复审请求的决定。陪审团所做出的一致决定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唯一有趣的问题就是三星会不会向最高法院提交复审令请愿书。Gary认为三星很可能会那样做,因为这个问题对科技创新者产生严重威胁,他担心今后会爆发设计专利诉讼案件。如果真是这样,最高法院可能会立即审查这项纠纷并驳回联邦巡回法院的判决。
Gary先生认为,除非此纠纷中已获取专利的设计真的带动了产品需求,法院不应允许追缴完全侵权人在一项设计专利上的收益。
苹果设计专利的执行面临着两种类型的合法性问题:一是人们普遍反对在侵犯高科技产品设计专利时不正当地追缴收益(想象一下有人因为一个商标而索取Facebook的所有收益),而是美国专利及商标局已经判定一项苹果设计专利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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