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食药总局今天对外通报,2015年2~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其制品12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5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
国家食药总局今天对外通报,2015年2~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其制品12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5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应于8月15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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