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该不该管?正反方意见五五开

2015-07-20 23:02:58 | 作者: 来源:证券之星

【编者按】在我国面临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官方出台的《指导意见》无疑让互联网金融这一重要“风口”有了暌违已久的风向标。

  “这是业界期待已久的指导意见,在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快速增长、缺乏政策指导的时期出台,来得非常及时。从具体立法角度来看,它的核心价值观是鼓励行业发展的,即便目前只是指导性意见,依然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上周六(7月18日),十部委正式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千呼万唤始出来,挖财副总裁王志峰对此做出了一番颇具代表性的评论。

  在我国面临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官方出台的《指导意见》无疑让互联网金融这一重要“风口”有了暌违已久的风向标,但在百度百家的统计中,学者、从业者们的观点却鲜明地分成了“看好”和“不看好”两派,“谨慎乐观”的态度占据主流。

  学者康宁便直截了当地指出:互联网企业做金融并不乐观。

  “我不认为央行等十部委的正式文件会让互联网金融走向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康庄大道。在当前的监管双轨制下,接受更严格监管的传统金融机构们虽然不会对互联网企业形成什么阻碍,但是规模大小会成为互联网金融这一轨的悖论魔咒。互联网企业做金融没法按照银行蓝筹股的估值倍数慢慢发展,只有依赖规模的高速成长才能得到资本的支持。可是反过来看,金融业的敏感程度远超被淘宝颠覆的零售业,当规模大到可以对金融系统产生影响的时候就必须承担各种额外责任。”

  “以近期被查的恒生HOMS系统为例。从工具论的角度看,马云不过收购了一个生产专业炒股软件的公司,至于这个软件到底被其他公司和人怎么使用,实在不该怨到马云和蚂蚁金服头上。问题是,这样的逻辑只对无关大局的小规模公司有效。如果只强调工具论,整个金融体系都不过是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的工具而已,金融危机就不该要求任何使用这个工具的人负责——对照此次暴力救市的力度,这样的结论显然脱离现实。”

  “恒生HOMS系统虽然是看起来并不重要的软件工具,但是遇到疯狂配资有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股灾稻草时,我国不够市场的金融体系又没什么好办法让系统自动恢复平衡,当然就会被直接要求承担更多责任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相同的逻辑会在什么时候发生在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身上?当然是在这些企业足够大的时候。可是当这些互联网企业足够大的时候,又靠什么来保证它的后继者们不会用更激进的手法向他们发起挑战的?难道寄希望于,在监管双轨制中发展壮大后跳到另一个轨道之时,监管部门立刻关掉第一条轨道?别忘了,双轨制本身的出发点就是通过增量进行倒逼改革呀。”

  当然,在监管这一层面上,我们也听到了不少“点赞”的声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爱君、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认为:“《指导意见》中充分体现了2008年危机后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行为监管的监管理念。这一理念非常适合互联网企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如网络借贷、众筹不是金融机构,既不形成资产业务也不形成负债业务,只是提供信息服务,因此用审慎性的监管的方法是不适应的;传统的保护性监管同样也不适用,传统的保护性监管存款保险制度并不包括互联网金融的各主体,最后贷款人制度是央行对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的制度,更没有对互联网金融的主体,因此这些制度都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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