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一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在京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一年多,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在京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启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将在全面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了解网络购物、预付款消费、电信金融服务、食品保健品、汽车销售及服务等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领域内,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倒置等重要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配套法规、相关司法解释和政策措施的制度情况等。
执法检查组将于今年6月中旬至8月间,分3个小组分赴天津、浙江、福建、江西、海南、云南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贵州、宁夏等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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