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停止住房限购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意见》明确,安徽将取消各类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性管制措施。停止住房限购政策,居民购买住房无需提供购房所在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并将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凡不在涉企收费清单之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一律停止执行。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的,《意见》明确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在城镇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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