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称,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决定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
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称,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决定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
通知称,“亮剑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个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保险消费投诉、舆情监测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个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有案必查;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突出、个案检查发现的典型性和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通知,检查范围为,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结合实际选取部分保险法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各保监局应至少选择1家财险公司和1家人身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并可视具体情况延伸扩展。
保监会根据保险消费投诉统计、舆情监测信息、非现场监管以及“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将2015年“亮剑行动”的检查重点明确,分为财险和人身险两方面。
财险方面,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效支付赔款、发出拒赔通知书等拖赔、无理拒赔问题;是否未经客户允许随意注销、零结案件;是否未及时一次性告知投保人补充提供索赔证明和资料;是否存在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等问题。
人身险方面,将重点检查人身险公司产品说明会及产品推介中是否存在不实宣传;是否未按规定进行回访;银邮渠道是否存在擅自印制宣传资料等问题;在通过新渠道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利益演示、明确告知费用扣除和退保损失等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直接划扣保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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