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未到亟待正名

2015-05-19 12:47:49 |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者按】互联网金融的炙手可热也让上市公司嗅到了利润的味道,但互联网金融自身的野蛮生长和监管缺位,仍然让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了未知,此刻急着介入、押宝以及更名,并非是对股东负责的态度。

  互联网金融的炙手可热也让上市公司嗅到了利润的味道,但互联网金融自身的野蛮生长和监管缺位,仍然让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了未知,此刻急着介入、押宝以及更名,并非是对股东负责的态度。

  好好的一家上市公司把上市简称从“多伦股份”改成了“匹凸匹”,难道就是为了暗合时下最流行的互联网金融“P2P”(个人对个人)的谐音?无独有偶,海隆软件也将股票简称改为“二三四五”,并宣布高调进军互联网领域。无论之前从事什么主营业务,一批上市公司现在异常青睐互联网金融概念。而在监管迟到之际,这些上市公司急着为自己贴上互联网金融标签原因是什么?这样做又存在怎样的风险?

  改名背后

  2015年5月11日,多伦股份发布公告,拟将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名称由“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所以要改名,源于该公司致力于做“中国首家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但另据了解,公司尚未向上交所提出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

  翻阅公司年报可知,公司自1993年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为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01年公司经过重大资产重组以后完全转型,主营业务变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商场物业出租及相应物业管理。2001年至今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正是这家看上去与金融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上市公司,却计划将营业范围更改为“匹凸匹股权众筹、匹凸匹征信数据体系、普惠银行、P2P借贷等”。

  无独有偶:今年2月13日,上市公司海隆软件公告称,拟更名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于3月13日起变更为“二三四五”,海隆软件表示,改名是为了推广公司互联网产品。

  这样的例子还有一些,也引来市场对上市公司“更名炒噱头”的质疑。

  “上市公司名称变更,属于公司自治事项,可在履行决策程序及取得工商核准后实施。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研究公司更名现象对市场和投资者影响,重点打击利用热点炒作股票的行为,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针对上述情况,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这样表示。

  邓舸同时表示,上市公司的名称带有一定的行业标示性,相关变更将对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产生影响。为避免误导市场和投资者,上交所已向多伦股份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在披露更名公告的同时,就本次更名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作出解释并提示风险。公司相关公告显示,本次更名涉及的转型事项,无可行性论证、未正式开展业务、无相应人员配备。公司本次更名与公司目前的业务领域和经营状况并无实际相关性。

  他还表示,公司披露更名公告后,股票出现连续涨停。上交所已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要求公司就目前经营状况及更名的实质影响作出进一步风险提示,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作出充分解释。同时,上交所已关注到股价波动情况,要求公司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自查是否存在违规交易,并对其中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调查。上海证监局已就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资料显示,前期多伦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已被上交所暂停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资格。上海证监局针对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的行为,采取了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证监会已于4月29日对公司立案调查。

  正名需时

  究竟是什么力量推动着上市公司走出了改名、变更业务范围的这一步?或许,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本身的低成本、高效率、发展快、覆盖率高等都是影响因素。但更为直接也更快的好处,是这些公司股价实际的快速上涨。

  “炒股需要概念,需要由头。无论是通过什么出名的,只要股票名称在市场里曝光度高,能够引起更多股民关注,对上市公司来说就是好事。”一位股市观察者这样说。而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看来,上市公司更名可能会提高估值,但更名前提一定是企业内核发生变化,要名副其实,不能带有一些误导性因素。

  另有人士认为,“互联网+”、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炙手可热也让上市公司嗅到了利润的味道。但互联网金融自身的野蛮生长和监管缺位,仍然让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充满了未知,此刻急着介入、押宝以及更名,并非对股东负责的态度。

  盘点互联网金融发展轨迹:行业内部洗牌、跑路、涉嫌非法集资仍然是高频词汇,同时,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尚待完善,互联网金融距离真正的普惠金融还有一段路要走;行业以外,不少所谓的顾问公司、投资公司也打着“贴概念、借机揩油”的主意,以致一位P2P网贷数据收集分析平台人士不得不在相关会议上提示P2P网贷平台掌门人注意外部风险。

  查看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相关人士言论可知,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金融创新业态持呵护发展、谨慎监管的态度。与此同时,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早已上报国务院,目前正在等待批复;银监会今年年初成立普惠金融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P2P被划归至该部门监管。

  “不能用互联网概念替代金融自身本质属性,忽视金融蕴含的风险,甚至用互联网掩盖风险、放大风险。”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这样表示,他同时表示,从监管角度看,针对互联网虚拟性、远程型、数据性的特点,将进一步完善和明确相应的监管制度规则。“对于创新型业务应允许按照有序尝试、稳步试点、积累经验、及时完善的思路进行开展互联网和业务试点创新政策制度设计。”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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