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监会近日发布消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石河子分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遭罚5万元。
保监会近日发布消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石河子分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遭罚5万元。
经查,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中华联合财险石河子分公司委托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下野地支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新安分理处、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花园支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钟家庄支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莫索湾支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北野分理处等7家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机构销售短期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保费共计2550824.42元,支付代理手续费共计765427.32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新疆保监局决定给予中华联合财险石河子分公司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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