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北京市一位消费者近日向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其在某超市购买了一个电磁炉,获赠一个炒锅。
北京市一位消费者近日向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其在某超市购买了一个电磁炉,获赠一个炒锅。但是刚使用,炒锅的把手就脱落了,其找到超市要求保修,超市却以赠品不在“三包”范围为由不予修理。
接到投诉后,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中心将投诉转至所在地工商部门,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进行了维修。
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中心表示,由于商家赠送的炒锅并非无偿赠与,而是附有义务的赠与,即需要购买一个电磁炉。根据合同法第191条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炒锅仍在保修期内,超市应该为消费者进行保修。
12315中心提示,不少商家都开展过赠品促销活动。消费者遇到赠品质量出现问题后,一样可以维权,但应注意保留购物证相关证据。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