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4月30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将于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增加了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广告活动规范。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4月30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将于9月1日施行的新《广告法》增加了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广告活动规范,但由于互联网广告形态多样,技术复杂,工商总局还将出台专门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
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重要的广告投放渠道,但网上虚假违法广告、虚假信息问题也层出不穷。互联网广告属于新兴监管领域,现行广告法缺少具有针对性的规定,使得工商部门在执法时经常处于无章可循的被动状态。
由于互联网广告没有地域限制,传播范围广泛,违法责任认定和取证难都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在即将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对互联网违法广告办案主体确定、责任归属等都将有所表述。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