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28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央行[微博]提出需要出台专门的行政法规,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及其业务予以统一规范。
据资料显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存在五个新特征:一是涉众更多、地域范围更广,去年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中有四成以上为跨省案件;二是犯罪发生速度快、影响面大;三是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很多公司借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幌子暗地里搞资金池,触及非法集资红线;四是犯罪与被害人之间不再是熟人关系;五是多发在P2P领域。
央行文件分析在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导致非法集资:一是一些P2P平台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二是P2P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发现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三是P2P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是假标自融,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捐款潜逃。
央行已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网络借贷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同时要建立第三方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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