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召回79735辆问题车辆。
昨天,记者从质检总局了解到,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5年7月8日起,召回79735辆问题车辆。其中包括5.3万余辆进口X3部分车型,华晨宝马3系部分车型1.5万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制造原因,部分批次内的电动燃油泵零部件的镀镍涂层状况不佳,油泵运转时内部会产生过大的摩擦力,导致油泵工作异常,乃至失效。故障发生时,车辆可能无法启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车辆熄火,存在安全隐患。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检查,并为存在问题的车辆免费更换燃油输送单元(含电动燃油泵),以消除安全隐患。
召回车型包括,华晨宝马2013年10月26日至2014年3月28日期间生产的宝马3系部分车辆共15001辆,宝马(中国)进口的2012年6月14日至2014年3月17日期间生产的宝马1、2、3、4系部分车型共11417辆。
此外,宝马还将召回部分进口X3车型,生产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53317辆。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电动燃油泵的供电线束与燃油输送单元上的压力调节阀可能有干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会导致线束损坏,特定情况下,可能产生内部短路。缺陷发生时,将导致发动机功率下降,抖动,不排除车辆熄火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进行检查,为存在问题的车辆免费维修或更换燃油输送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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