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肖所长,感谢你们,我已换得一部新电视机了,我卯(不)能当面感谢你们,就打电话表示我的谢意……”3月23日一大早,凤凰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所长肖红晖,刚上班就接到林峰乡江家坪村黄大姐打来的感谢电话。
“肖所长,感谢你们,我已换得一部新电视机了,我卯(不)能当面感谢你们,就打电话表示我的谢意……”3月23日一大早,凤凰县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所长肖红晖,刚上班就接到林峰乡江家坪村黄大姐打来的感谢电话。
原来,2月17日,黄大姐到林峰乡一家电专卖店花1000多元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彩电。没想到的是,不到10天,彩电就无法正常播放。黄大姐找到商家,希望能解决问题,经销商派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更换了零部件。但仅过两天,又出现了无法播放的问题。3月2日至12日期间,黄大姐几次找经销商,维修人员前后维修了3次,她试着请求商家退货退款或重新更换一台同型号的彩电,经销商以“修得好”为托词,坚持只同意维修。在村干部的指引下,3月15日,她专程赶到县城,向正在街上开展“3·15”活动的城郊工商所、消委分会现场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的第二天,肖红晖就带领消委分会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在对投诉情况核实无误后,他们向经销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诚信经营的道理。经调解,黄大姐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全新彩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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