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3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2015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其中9款食用油因苯并(a)芘含量超标被点名,这一成份因具有致癌、致畸等毒性而被重点监控。
3月3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2015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其中9款食用油因苯并(a)芘含量超标被点名,这一成份因具有致癌、致畸等毒性而被重点监控。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主要包括花生油、玉米油、其他食用植物油,共抽检551家食用油企业的1056批次样品。共有17款产品因各种原因登上“黑榜”。
新华食品经梳理发现,在17款不合格食用油产品中,9款中均含苯并(a)芘,且含量超标。其中,一款由安徽芜湖中益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益然香”的木榨菜籽油,苯并(a)芘含量是国家规定含量的3.2倍。
资料显示,苯并(a)芘是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极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毒性。苯并(a)芘产生于300到600°C之间的不完全燃烧状态,由于其亲油性而聚于煤焦油中,而煤焦油可见于汽车废气、烟草与木材燃烧产生的烟,以及炭烤食物中。
早在2012年,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在进行的食用油样本抽验中,发现来自屯门“北大荒”粮油供货商及葵涌永兴油行的4个样本中,苯并(a)芘超标3-7.5倍。
有专家表示,食油中有高含量苯并(a)芘并不寻常,可能是经过高热处理或炸过食物的二手油。此外,目前国内茶籽油、浓香花生油、芝麻油等特种油脂的加工还存在过度焙炒、不完善精炼的隐患。
武汉工业学院与河南工业大学曾对此进行过共同研究,他们认为,避免上述油脂品质安全隐患的方法主要是严格规范原料的选用,也即加工此类油脂时,必须规定采用新鲜、品质优良的原料,可以在油料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和3、4苯并芘含量等卫生指标上提高要求。此外,在加工过程中,要规范加工条件,比如焙炒温度、焙炒时间等,在这些油脂的精炼过程中采取相应强制工艺措施,比如对生产工艺研究改进,减少焙炒油籽的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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