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日,保监会网站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这项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昨日,保监会网站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这项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规定,保险行业协会将拟定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商业车险保费行业基准等,而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方案明确,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依法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
此次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推广阶段,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明确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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