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日,记者从山东省消防总队获悉,近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公安厅公布了38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予以集中曝光督办。
5日,记者从山东省消防总队获悉,近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山东省公安厅公布了38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予以集中曝光督办。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山东全省各地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1201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治理“三合一”场所1063家,拆除企业违法搭建临时建筑7.6万平米。
据了解,此次集中曝光的38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其火灾隐患涉及面广、种类多,一旦发生火灾,救援难度大,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分析其形成原因,系部分企业车间、厂房等建筑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在设计和建设阶段已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此外,部分企业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和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齐全或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据介绍,今后山东省将根据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适时提请政府继续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分批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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