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月2日,保监会网站发布的监管函〔2015〕3号显示,经查,在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保监会的《关于备案附加犬类宠物意外怀孕保险条款的报告》。
2月2日,保监会网站发布的监管函〔2015〕3号显示,经查,在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保监会的《关于备案附加犬类宠物意外怀孕保险条款的报告》(大众保险〔2014〕194号)中,附加犬类宠物意外怀孕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表述不严谨、设计不合理,该行为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
监管函提出,为加强对保险产品的管理,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现对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监管要求,包括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监会相关规定开发产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2015年2月6日前向保监会书面报告对产品整改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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