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起长达10年之久的苹果数字音乐服务反垄断案16日以苹果胜诉告终。美国加州一家联邦地区法院16日裁定苹果公司没有违反反垄断法。
一起长达10年之久的苹果数字音乐服务反垄断案16日以苹果胜诉告终。美国加州一家联邦地区法院16日裁定苹果公司没有违反反垄断法。
一个8人陪审团一致裁定,苹果公司对iTunes数字音乐服务软件进行的更新,确实是为了改进2006年至2009年销售的iPod音乐播放器的性能,没有违反反垄断法规定。
2005年,约800万消费者向苹果公司提起集体诉讼,声称苹果维持数字音乐市场垄断地位的手段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索赔3.51亿美元。
原告称,苹果为了维持对数字音乐市场的垄断,通过两次软件更新排挤竞争对手的服务,使iPod只能播放从iTunes商店购买及从CD导入的音乐,迫使消费者不得不购买价格较高的iPod和iTunes商店的音乐。
在2日开始的庭审中,主审法官曾要求陪审团关注苹果的软件更新是为了改进产品还是阻止竞争这一关键问题。
苹果公司就陪审团的上述裁定发布声明表示,苹果这些年来每一次更新产品,都是为了改善用户体验。
原告方律师对媒体表示,原告方准备对陪审团的裁定提出上诉。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