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市住建委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租房拟提前6个月启动配租,以提高分配效率。
市住建委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租房拟提前6个月启动配租,以提高分配效率。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租房,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公布房源并向社会发布配租公告。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公租房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根据产权单位确定的公租房配租及运营管理方案,组织意向登记、顺序选房。公租房应当优先满足项目所在区县备案家庭的配租需求。剩余房源经批准后可面向全市配租,之后仍有剩余房源的话,可面向社会单位组织本市户籍无房职工集中趸租。
此前,公租房分配时间曾确定为具备入住条件前60天。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公租房分配涉及多个环节,流程耗时较长,难以在此前规定的房屋具备入住条件前60天内完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房源的高效配置。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