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去年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4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已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3日表示,中国有可能在年底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如今只差“临门一脚”。
去年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4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已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10月30日曾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并已接近成熟。
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张承惠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有可能推出了”,“因为原来有这么一个计划,目标也是年底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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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特别是中低收入存款人的利益,还有助于完善退出机制,促进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市场化,倒逼银行业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还可完善中国多层次的金融安全网,提高监管水平,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应对金融危机,保障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
张承惠提醒,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必要措施之一,但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并不能完全避免风险,因为一部分非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并不包括在存款保险制度中,“所以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风险、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但是利率市场化的方向是毫无疑问要推进的。”张承惠说,就像商品市场的商品价格一样,资金价格如果不首先放开,市场不可能有真正竞争,未来两三年内中国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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