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将未到位的政府补助入账、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让莲花味精领到了50万元的罚单。
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将未到位的政府补助入账、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让莲花味精领到了50万元的罚单。
据证监会介绍,莲花味精在2006年到2009年四年间,均存在违法行为。与此同时,证监会介绍,莲花味精分别于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将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直接冲减生产成本,共计4354.69万元,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莲花味精时任董事长郑献锋、时任总经理高君、时任财务总监李先进、时任董事会秘书谢清喜、牧峻涛等人是莲花味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莲花味精董事、副总经理申宏伟,董事、副总经理杨立,董事韩秋月、高政,监事会主席史克龙、监事薛冲、潘守前、刘成忠、于杰,副总经理郑德洲、付勇、武明、吴玉民、牛文中是其他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莲花味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郑献锋、高君、李先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谢清喜、牧峻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申宏伟、杨立、韩秋月、高政、史克龙、薛冲、潘守前、刘成忠、于杰、郑德洲、付勇、武明、吴玉民、牛文中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