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日,北京保监局向外披露,北京保监局近期发布《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昨日,北京保监局向外披露,北京保监局近期发布《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北京地区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销售人员从业门槛提至本科。
因考虑到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产品属性类似、内容复杂,销售人员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投保人需要有较强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办法》明确了两项要求:在学历方面,销售从业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确保销售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学识,负责任地向消费者提示风险点;在风险测评方面,明确了投连产品和变额年金产品统一的测评要素,禁止违背投保人意愿向其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此外,《办法》还提出了建立新单短信回访制度、明确犹豫期后回访保单的处理标准等新的规范要求,加重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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