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8日上午,美国苹果公司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案,法院作出宣判:苹果败诉,维持原专利委员会做出裁定有效。
7月8日上午,美国苹果公司起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案,法院作出宣判:苹果败诉,维持原专利委员会做出裁定有效。
法院认为小i机器人的专利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对于苹果公司提出的“小i机器人所申请的专利涉及多项相关技术不公开、不充分等”等申诉,法院不予支持。
苹果公司代理人当庭表示继续上诉。
2012年6月,小i机器人在上海对苹果公司发起了Siri(苹果智能设备中提供的语音助手功能)侵犯专利的诉讼。小i机器人认为苹果Siri侵犯了他们之前获得的授权专利。
对此苹果公司表示,小i机器人拥有的专利应无效。并于2012年11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小i机器人专利权无效。
2013年9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决定,维持小i机器人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苹果公司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行政诉讼,希望该局撤销此前作出的专利有效决定。今年2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苹果公司行政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当天,法院经过5个多小时的审理后,当庭并未宣判。
在事隔4个月后,法院今日就此案作出宣判,苹果败诉。
小i机器人的专利于2004年申请,2009年正式获得授权。2012年,小i机器人创始人袁辉曾表示,苹果Siri实现机制和模式与小i机器人相同,虽然不能直接说100%侵权,但几乎完全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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