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两个软件的“烧钱”大战刚刚平息,“嘀嘀”打车又将面临被索赔八千万元的官司,浙江宁波市科技园区妙影电子有限公司起诉“嘀嘀”商标侵权。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两个软件的“烧钱”大战刚刚平息,“嘀嘀”打车又将面临被索赔八千万元的官司,浙江宁波市科技园区妙影电子有限公司起诉“嘀嘀”商标侵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宁波妙影介绍,他们公司在2011年3月22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嘀嘀”和汉语拼音“Didi”商标,这两个商标均于2012年5月21日核准注册,有效期均至2022年05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均包括第九类0901“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商品项目。去年7月13日,经商标局核准,宁波妙影将上述“嘀嘀”和“Didi”注册商标转让给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后双方又签订商标许可协议,杭州妙影将上述两注册商标排他许可给宁波妙影使用。但2012年9月起,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推出“嘀嘀”打车系列软件,并且通过其网站、其他网站和应用下载商店提供用户下载。他们认为小桔科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昨天,宁波妙影、杭州妙影在杭州就此事召开了情况通报会,目前,杭州妙影以及宁波妙影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人民币八千万元。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吴旭华表示,2014年3月份以来,他们和小桔科技有过接触,希望他们能够停止侵权行为,但直至目前,小桔科技并没有采取行动。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