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难让作家懒维权 "火眼金睛"难抵潜规则

2014-03-28 11:38:16 |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者按】2013年8月,改编自毕飞宇小说的电视剧《推拿》在荧屏热播后,其编剧陈枰和西苑出版社未经毕飞宇许可出版了《推拿》。

  2013年8月,改编自毕飞宇小说的电视剧《推拿》在荧屏热播后,其编剧陈枰和西苑出版社未经毕飞宇许可出版了《推拿》。3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作家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一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毕飞宇《推拿》著作权。持续7个月之久的《推拿》维权之争终于有了结果。但是,对于毕飞宇诉讼的20余万元损失最终只获赔5万元,并同时认定两被告未对人民文学出版社构成侵权。文化侵权案如此轻罚在业内引起热议,“维权难让如今的作家们都懒得去维权,得不偿失啊。”

  维权意识淡薄—难成社会焦点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开播23年来,纵观每年3·15消费投诉排行榜,排前10位的无一不是和老百姓物质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门类,但关系老百姓精神生活的文化消费事件却鲜有上榜。这是否意味着文化消费已经到了让消费者完全满意的地步?

  “显然并非如此。演唱会假唱,艺术品造假,出版、影视、网络等内容生产行业粗制滥造的现象并不少见。”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福安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文化侵权事件不少,但由于文化消费自身的特殊性,很少能成为社会焦点。“一般文化产品无法涵盖大多数人群,即使近年来陆续暴露出一些文化消费侵权问题,对此的讨论也往往局限于相关行业。”

  威海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化经纪公司总经理说,2013年仅威海市就有3场大型歌星演唱会“流产”,这些演唱会前期大肆宣传,后来因各种问题无法举办,但消费者都选择了默默接受,“人们的维权意识很淡薄。”

  “你花十几块钱买个暖瓶,刚一用就爆炸了,虽然没炸伤家人,但你第一时间会想到要到商场找人理论;同样的情况,你花成千上万元买张假画,你也许就会自认倒霉。”青岛莱西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局长张岩认为,人们对文化侵权的界定不了解,“只有关切人身安全的时候,才想到去维权。”

  “火眼金睛”也吃哑巴亏—难抵行业潜规则

  在济南市古玩城、英雄山文化市场等古玩藏品集中的地方,仅一块不到巴掌大小的“古玉”就标价2000多元。很多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时,都要带着“贴身行家”帮助鉴定选择。

  在古玩市场摸爬滚打几十年的张占海介绍,在古玩市场看到的很多所谓古玉,多数是仿制品。生产者用机械操作代替人工雕琢,然后再仿一些造型和图案,玉器的实际价值相当低。“一对玉镯成本只有几元钱,可在市场上售价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很多对玉不甚了解的人经常受骗。而一些假书画则被造假者描摹得栩栩如生,很少能有人一眼洞穿,在市场上出售的价格也很离谱。”

  “对于艺术品消费,就大多行家而言,主要是看眼力。”张占海说,不管真货假货,卖出去就是“真”的,“卖真不保真,这也算是一种潜规则。”

  但对于大多数不具备收藏知识的人而言,存在“捡漏”心理的很普遍,很多人认为一些很有价值的藏品其实只是仿制品。

  在张占海的店铺里,挂着一张标着非卖品的吴昌硕书法作品。“7年前,花了3万多元在浙江淘回来的,当时还专门打电话从济南请去几个老伙计,都看走了眼。”他无奈一笑,“没有去找过,这是规矩。”

  惩处力度受质疑—挫伤维权积极性

  就在《推拿》维权之争尘埃初落后的第二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马爱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抄袭译著《绿山墙的安妮》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的《绿山墙的安妮》,抄袭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马爱农版达97%以上,判决被告中国妇女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涉案图书,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函向原告马爱农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2.5万元、合理费用5000元。但除去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马爱农实际所得赔偿还不足1万元。

  从2013年7月25日召开维权新闻发布会开始,马爱农维权历时近8个月,得到了媒体和业界的广泛关注,100位翻译家在报纸上联名声援马爱农的维权之举,讨伐抄袭剽窃歪风,堪称中国翻译界最大规模的维权声援行动。

  而法院的判决让翻译家们深感维权太难,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样的判罚力度根本没有起到保护正版、打击抄袭的作用,如此低廉的侵权成本,势必会让违法侵权者继续有恃无恐地抄袭。

  建立维权联盟—让文化消费不再孤单

  “文化消费不同于商场上‘你买我卖’的单一形式,它涉及的消费领域是稍显小众化的,加之消费者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使得文化维权的概念并不为人们所熟知。” 山东大学传播学教授冯玮说。

  在蔡福安看来,文化消费的概念需要细化,从广义上讲,它应该包括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两个层面,像旅游这样的大文化消费概念等都已经被人们所接受,需要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是狭义的文化消费,即那些日常生活当中约定俗成的,原来不被人们所重视的、现在成为“有闲人”所关注的领域。“尽管文化消费也是在市场环境下进行的,但也必须有一种规范和细化的管理环境,这样才能提供一个保障,‘文化维权’才能被提上日程。”

  “我们可以考虑建立文化维权联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一个有效维权的平台。”冯玮建议,“一边要加大保护力度,使文化资源和经济效益能够有效结合,让文化市场更有活力;一边对盗版、造假者加大惩罚力度,尤其对于那些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的,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从维权维不起变成侵权侵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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