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买卖双方需要在纠纷发生前,应对中介服务环节提高警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前,通过中介方式完成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房产买卖的基本方式。而由于中介的服务质量及效果良莠不齐,也导致了房产中介与卖房人、买房人的纠纷不断。对此,高一寒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文章《房产中介服务纠纷的审理与防范》中指出:
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买卖双方需要在纠纷发生前,应对中介服务环节提高警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一,要充分识别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对于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务必要求中介机构提供委托文件、房源产权文件、房屋所有权人身份文件进行核对,必要时可要求中介机构向房屋主管部门核实,以避免房屋权利存在瑕疵。在中介带看房屋时,应避免签署《看房确认书》。而在签署各项协议及书面文件时,应当仔细阅读文件内容,认真识别其中的法律风险。
其二,及时发现合同文件中的霸王条款。针对在买卖合同签订前,中介公司提供的各类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权利限制条款,买卖双方都要仔细甄别,充分意识到此类条款对自己权利的影响。尤其不要轻信中介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豁免,必要时,应当在特别约定中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买方或卖方将难以举证而承担不利风险。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