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3月3日至10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和各区县监察队在全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周行动,在检查的1531家污染源中,查处95家有违法排放行为。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本月1日起实施后,3月3日至10日,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和各区县监察队在全市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周行动,在检查的1531家污染源中,查处95家有违法排放行为,17家工地依法移送城管部门查处,其余78家由环保部门立案处罚。
据市环保局介绍,此次专项执法周以各类供暖锅炉排放为检查重点,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等违法问题。在拟实施处罚的78家企业中,锅炉使用单位57家、餐饮企业7家、工业企业6家、洗浴行业2家、其他企业6家。
其主要违法行为包括:锅炉烟气超标排放、煤堆料堆等未采取防扬尘措施、无废气治理设施、未使用清洁能源等。
市环保局表示,今后,在日常执法的基础上,每月的第一周,环保部门还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不同重点的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市民可通过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日前,市环保局与市城管执法局建立了六项联合督查机制。对于日常执法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如果涉及环保和城管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案件,随时移交,环保和城管及时查处。对于联合督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均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高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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