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购虽然方便,麻烦事却不少。毕竟不是眼见为实,商品多少会与实物或预期有些差异。不少商家宣称,不满意7天无理由退货。然而,消费者退货之路却并不那么容易。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漫画来源于网络)
东方网记者杜丽华3月10日报道:网购虽然方便,麻烦事却不少。毕竟不是眼见为实,商品多少会与实物或预期有些差异。不少商家宣称,不满意7天无理由退货。然而,消费者退货之路却并不那么容易。
由东方都市广播和工商、消协、东方网、上视星尚频道、《青年报》等联合推出的“3.15”特别节目将为期一周,3月14日在东方明珠广场举行现场直播活动。当天十点到十二点推出“2014广播3.15”特别节目,该节目以案说法,解析新消法重点和亮点,帮助商家、消费者正确理解和认识新消法,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408件,同比增长99.7%。网络消费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宣传与实物差距大;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售后服务争议多等。
针对网络购物新情况,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新增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等多方面强化了消费者维权保障。修改后的消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备受市场关注: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由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报纸期刊等商品,以及其他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今天的东方都市广播渠成热线节目,就讨论了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这件事。上海市民郭先生讲述了这样一件窝心事:去年“双十一”,他在天猫商城购买了一件真皮羽绒服。商家宣称该商品成份中90%的羽绒,10%的羽毛。郭先生颇为满意,毕竟在淘来的东东还是很划算。
然而,郭先生后来不小心划破了衣服,露出填充物。让郭先生惊讶的是,里面哪是羽绒,分明都是丝棉,羽绒的成份很少。他迅速联系商家,商家说丝棉是为防止衣服跑毛。这个回复无法让人信服,郭先生又三次联系天猫,结果更让人心寒。对方表示,这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不予处理。郭先生坦言,本来事情不算大,也想息事宁人不追究了。可是,对方这样的态度实在让人生气。至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郭先生目前仍显无奈。
相比郭先生,市民汤先生的遭遇更让人同情。去年11月份,他在淘宝店购买了三服服装。快递到家,发现质量不尽如意。于是,跟网店客户沟通退货。对方也爽快地同意了,郭先生就把商品寄回商家。结果,商家说包裹中少了一件裙子。就在双方为了裙子争论不下时,超过了七天时间。客服说,超过七天退货期,不再受理。然而,到头来汤先生是两手空空,商品寄过去了,钱也没退回来。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看起来很美。然而,真正实施起来却总有不尽人意之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实施,对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这项规定是否会有力推进?小伙伴们表示都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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