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市民王女士到人人乐超市购物,发现一款文具外观竟然一个中文字都没有,这样一款满是英文及韩文的商品属不属于“三无产品”呢?网上帮办联系了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关于进口商品出售的规范。
近日,市民王女士到人人乐超市购物,发现一款文具外观竟然一个中文字都没有,这样一款满是英文及韩文的商品属不属于“三无产品”呢?网上帮办联系了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关于进口商品出售的规范。
网上帮办接到市民王女士反映称:“前两天我带孩子去人人乐超市购买文具,回家后发现购买的一只胶棒除了英文及韩文外,没有一个中国字。产品外包装关于商品的厂名厂址等必要信息都没有,不知这种商品是怎样进入超市出售的?”
王女士购买的进口胶棒
王女士根本看不懂胶棒上的字,她说如果购买时这只不是跟其他品牌胶棒放在一起,她都不知道是什么,孩子吵着非要买这款,她只好结账,到家仔细观察发现,胶棒是进口商品。王女士认为,这只胶棒如果是进口商品,应该张贴翻译出来产品名和制造单位等信息,她怕这只胶棒是“三无产品”披着满是外文的包装迷惑消费者。另外,王女士更加关心的是如果这只胶棒是三无产品,使用会不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影响?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记者联系了12315,工作人员回复:“进口产品出售应该有中文标识,三无产品是没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的商品,王女士买到的如果是进口产品,应该有中文标识,与三无产品无关。进口商品应该翻译过来产品名及说明等,如果消费者有消费争议,建议持小票和商品与消费维权热线12315联系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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