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淘宝网、QQ空间、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网络,兜售各类保健品、减肥药、美容药的信息并不少见,不少还打着海外代购、国外网站直售等
在淘宝网、QQ空间、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网络,兜售各类保健品、减肥药、美容药的信息并不少见,不少还打着海外代购、国外网站直售等招牌。
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的一份调研却显示,网络已经成为兜售假药的重要渠道,且由于无法核实相关药品的生产、购买渠道,对药品成分、使用禁忌等药理不清楚,存在巨大用药风险。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已受理销售假药犯罪案件13件14人,其中11件12人都是通过网络销售假药。
在贾某销售假药案中,贾某先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信息宣传有关药品,同时贴出减肥效果照片,吸引圈内好友关注。然后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向有购买意向者兜售。
除了销售渠道上的变化,销售假药犯罪手段也变得越来越隐蔽。为了逃避监管,淘宝网上销售药品的商家会采取“商品替拍”方式,即以销售“瘦身用品”或其他商品的幌子,掩盖销售减肥药品的实质,买家问询时,再告知实情。
由于很多消费者都对海外代购、国外网站直售很感兴趣,部分假药销售者便打起网络代购的牌子。他们在网上宣称所售药物是由代购人员从国外正规医院开出,或者是从国外网站直接购买,绝对不是假药,自己也曾服用过,可放心使用等。而且,确实有部分嫌疑人到案后也在以此为由进行辩解。
办案检察官表示,我国刑法明确界定,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论处的药品、非药品。而药品管理法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因此,所谓的海外代购药品属于未经国家批准进口、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属于假药。实际上,很多宣称网络代购的药品,不仅无法达到宣传的神奇效果,还经常会对人体造成一定损害。
检察官介绍说,从目前销售假药案办理情况看,美容类药品仍是重灾区,儿童药品又有成为“网络购药新宠”的趋势,其中甚至还有部分属于处方药。嫌疑人往往通过国外网站购买美国儿童止咳糖浆、婴儿发烧特效口服液等儿童药品,邮寄到国内,再通过自己的淘宝网店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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