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自摸家底,加快对于处于闲置或经营亏损状态的低效或无效资产的处置与资源整合步伐。同时要求各央企加强境外资产监管,做好境外决算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全面开展户数清理,对所属各级子企业户数、管理级次、股东结构、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清理核实,合理界定合并范围;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于闲置或经营亏损状态的低效或无效资产,要加快资产处置与资源整合步伐,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资委再次提到境外资产监管。在此之前,国资委于6月份发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范,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和产权监管,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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