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讯 国务院周三发布公告称,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为改为征收增值税。
据悉,此次增值税改革将以上海为试点,首批试点行业为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待条件成熟后将向全国范围推广。
国务院表示,此项改革将能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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