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本月10日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要求逐步把南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国务院关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明确要求南宁市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59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的整治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为周边农村服务。此外,国务院要求南宁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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