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被举报的某医疗器械经销商张某的电脑中存有一篇日记,其中详细记载了自己在新邵县各下属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采购中实施的行贿犯罪行为
【《财经》综合报道】 据正义网消息,2011年3月,湖南新邵县检察院反渎局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某医疗器械经销商张某为中标该县某下属乡镇卫生院购买医疗设备行贿该卫生院院长的事实。
信件引起了该院反渎局的高度重视,迅速对张某展开了立案初查,锁定证据后立即对张某实施了抓捕行为,并当场缴获了张某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调查发现,张某的电脑中存有一篇日记,其中详细记载了自己在新邵县各下属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采购中实施的行贿犯罪行为。检察院也因此顺藤摸瓜,在新邵医疗卫生系统掀起了一股反腐风暴,所到之处,各卫生院相关负责人纷纷落马,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现该系列受贿、滥用职权案均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张某行贿案另案处理)。
经依法查明:
2010年下半年,太芝庙卫生院计划购进一批医疗器械,经销商张某闻讯后多次联系该院院长肖某,并允诺给予肖某好处。在招标公司发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后,肖某在招标评分中给予关照使得张某所在公司顺利中标,肖某收取张某好处前后共计12万元,造成该卫生院损失40余万元。
2010年至2011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担任巨口铺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医疗器械经销商张某谋求利益,收取贿赂7万元,造成该卫生院损失24万元。
2010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利用其雀塘镇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该院医疗器械采购过程中,为张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2万元,造成该卫生院损失10万余元。
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在其担任寸石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在该院基建工程建设中收受包工陈某现金2万元;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医药代表曾某回扣33600元。
综上,犯罪嫌疑人肖某、李某、陈某、朱某均系公益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院长,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从事管理工作,在医疗器械采购或工程建设中,滥用职权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呢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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