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最高法院诉李登辉侵占公款 若定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2011-06-30 18:24: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说,已对涉安全密帐案的前“总统”李登辉及其担任“总统”期间的经济顾问刘泰英提出起诉,指控他们在1994年至1999年期间侵占了国家安全局名下的资金

  【《财经》综合报道】 6月30日,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说,已对涉安全密帐案的前“总统”李登辉及其担任“总统”期间的经济顾问刘泰英提出起诉,指控他们在1994年至1999年期间侵占了国家安全局名下的资金。

  高检署在一份23页的声明中说,现年88岁、1988年至2000年期间执掌台湾的李登辉,和20世纪90年代掌管国民党财政的刘泰英,从一笔1050万美元、本是用于外交活动的资金中侵占了780万美元。

  负责侦办台湾安全密帐案的台特侦组当天亦召开记者会,宣布其起诉决定。台北地检署于2003年间曾侦办台湾安全密帐案,当时将台当局安全局前会计长徐炳强起诉,但法院后来判徐炳强无罪定谳。台特侦组成立后续办此案,上午将全案侦结。台特侦组表示,在密集传唤李登辉案的10多位重要证人中,他们都表示李登辉是最后下决策、要求他们充当“人头”的人。

  这些指控提出的时间距台湾下一届总统选举只有7个月。华尔街日报援引分析人士的说法称,这些指控会对台湾和大陆最近解冻的经济关系造成很大影响。

  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说,李登辉利用这笔资金建立了一个名叫台湾综合研究院(Taiwan Research Institute)的私人智库。长达23页的起诉书显示,自2002年以来检察官就一直在调查李登辉。

  李登辉的辩护律师顾立雄(Wellington Koo)在回应起诉书时说,李登辉5月31日已经受到检察官的质询,但检察官证据不足,无法对李登辉提出相关指控。

  顾立雄说,在起诉书下来前,检察官从未给被告一个机会替自己辩护,被告的权利被完全忽视。顾立雄此前也曾替被控贪污的前总统陈水扁辩护。

  检察官说,如果李登辉被定罪,可能被判10年有期徒刑到终生监禁。

  华尔街日报称,台湾脱离蒋介石及其儿子蒋经国的威权统治走向民主,被普遍归功于李登辉。李登辉于1988年接替故世的蒋经国担任台湾“总统”,1996年成为台湾第一位直选“总统”,2000年卸任后被迫退出国民党,目前是在野的民进党的支持者。

  台湾“总统办公室”的一名发言人说,该部门随后会发布一份声明。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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