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有望今年出台 打破“重审批、轻监管”格局

2011-06-21 19:15:44 | 作者: 杨颢来源:21世纪网

  6月21日,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华锋在首届膳食营养补充剂国际论坛对本报记者透露,《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通过3、4稿的修订,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早在1996年,卫生部就公布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随后,我国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对保健食品也有了新的要求。而《食品安全法》专门提到,有关保健食品将另行规定。

  据介绍,2010年,中国保健食品的市场已经达到2000亿以上,且每年的增速达到15%,市场潜力巨大。

  不过,《食品安全法》已颁布实施两年多,与之配套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都尚未出台,造成保健食品监管依据出现空白。

  目前部分食品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现象,一些生产企业为牟取利益,夸大产品功效,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用人群,甚至故意混淆食品与药品的界限,误导消费者。此外,非法添加违禁物品现象也时有发生,如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甚至药品等。

  徐华锋告诉记者,其实早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后,相关部门已经对保健食品做了一些调研,之所以迟迟未能定稿的主要原因,在于对监管范围有不同的意见。例如,保健食品所注明的一些功能,哪些需要审批,哪些仅需要声称,都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在此之前,我国曾规定有27项功能可以声称,但随着保健食品的发展,这27项已经不足以涵盖,但同时也没有新的功能进行申报,原因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和缺乏检测方法。

  据记者了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制定,并征求了包括行业协会、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已经进入到复核阶段,并被列入国务院一档立法计划。作为针对保健食品的专门行政法规,这一条例将涉及保健食品的产品审批、生产经营和市场监管等各个环节,填补此前“无法可依”的状况,使对非法添加违禁物品、夸大及虚假宣传特定保健功能等问题的监管有更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徐华锋表示,以往中国的保健食品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此次管理条例将明确监管部门和各自的管理范围。未来,保健食品还会逐渐从“审批制”向国外通行的“备案制”过渡。

  据悉,一旦《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包括膳食补充剂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文件都有待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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