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6月16日从环保部网站获悉,环保部已于5月启动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
所谓“环保后督察”即促使对环境违法的处罚措施落实到位的制度,主要包括公开环境处罚决定、加强督办、强制执行和追究责任四项内容,以提高环境执法效果。
此次环保后督查主要针对沪、深两市涉及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矿、铅锌矿、镍钴矿、锡矿、锑矿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稀土矿山开采和冶炼分离以及铅蓄电池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共80家公司538家企业;其中近90%的公司曾向环境保护部和有关省级环保部门申请开展上市环保核查。
通常,环保后督查分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汇总报告、结果发布四个阶段进行。记者获悉,这次督查行动以现场检查为主。对已经现场检查且掌握环保情况的企业可不再重复检查;对已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可反映在本次后督查结果中;对未经过上市环保核查的已上市公司,将逐一现场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十项。其中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越权审批,是否落实环评审批和验收要求的安全防护距离,尤其对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铅冶炼企业(以下简称“涉铅企业”)要检查其是否按《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要求履行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同时,检查内容也包括环境隐患及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情况。如涉重企业尾矿库对周边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影响;涉铅企业防护距离内是否有环境敏感点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环保部计划查处一批长期超标排污、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有关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尾矿库(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
环保部整理汇总现场情况后,将于今年年底向社会发布环保后督查通报。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