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6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财经》综合报道】 6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公告,就《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公告称,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另一份公告称,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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