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五粮液信批四宗罪 八高管被罚

2011-05-27 17:09:41 | 作者: 杨颖桦来源:21世纪网

【编者按】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五粮液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

  2011年5月2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向记者公布,证监会在2009年7月28日对五粮液涉嫌违法违规案正式立案后,经调查、审理,日前证监会对五粮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包括五粮液关于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在亚洲证券的证券投资款《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五粮液在中科证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五粮液2007年年报存在录入差错为及时更正;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证监会对五粮液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对五粮液董事长唐桥、前董事长王国春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五粮液董事兼任五粮液总经理陈林、五粮液董事兼任财经总监郑晚宾、五粮液副总经理兼任董秘彭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对五粮液副总经理叶伟泉、刘中国、朱中玉分别给予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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