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五粮液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
2011年5月27日下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向记者公布,证监会在2009年7月28日对五粮液涉嫌违法违规案正式立案后,经调查、审理,日前证监会对五粮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包括五粮液关于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在亚洲证券的证券投资款《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五粮液在中科证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五粮液2007年年报存在录入差错为及时更正;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证监会对五粮液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对五粮液董事长唐桥、前董事长王国春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五粮液董事兼任五粮液总经理陈林、五粮液董事兼任财经总监郑晚宾、五粮液副总经理兼任董秘彭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处罚;对五粮液副总经理叶伟泉、刘中国、朱中玉分别给予3万元的罚款。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