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中国央行对外公布了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公司名单,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等27家企业顺利成为首批获牌企业,可以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货币汇兑等众多支付业务。
央行公布的名单显示,此前公示的32家申请企业当中,最终有27家获得了许可牌照,五家未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分别是上海银联、上海畅购、上海富友金融、上海得仕和联动优势。
2010年6月,央行正式对外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国内第三方支付行业实施正式的监管。根据相关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1年9月1日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许可证的最后期限,逾期未取得的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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