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料聚酯生产线建成投产
金发科技(600143)周四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公司珠海万通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完全生物降解塑料聚酯(PBSA)工业化合成装置,已于5月10日建成并调试完毕,拟于5月12日投料试车。
公司称,该生产线正常投产后预计将使本公司新增年产3万吨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的产能,产品广泛应用于包装膜(购物袋、垃圾袋等)、纸的镀膜、医疗用品、泡沫材料、农用地膜等领域。
维科精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对网络报道作出多项澄清
维科精华(600152)周四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5月9日、10日、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就网络流传的相关报道,公司发布几项明确回复:
该公司目前仅有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唯一产业实体,其主要从事手机电池生产;同时,动力锂电池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已研发出的和未来研发出的包括“石墨烯”在内的所有成果与维科电池无关,维科电池也并不存在“石墨烯”项目。
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维科精华即将推出大型股权激励方案,涉及众多中高管” 等相关报道,经询问公司管理层:公司目前并不存在针对高管股权激励的意向。
截至3月31日,公司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水岸枫情”和“城市桃源”两块房产项目仅剩约7415万元的预收账款;同时,绝大部分房屋已销售完毕。在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房产开发项目和后备土地的情况下,公司房产业务存在着不可持续性。
宏达股份大股东减持
宏达股份(600331)周四晚间披露公告,公司于5月1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通知,继2011年5月6日减持公司股份后,宏达实业于2011年5月10日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截至5月11日,宏达实业仍持有公司股份34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3%,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仍为宏达股份第一大股东。
中国平安发布1月至4月保费公告
中国平安(601318)周四晚间披露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5,575,409万元、人民币2,726,656万元、人民币4,374万元及人民币 193,375万元。
中国太保发布1月至4月保费公告
中国太保(601601)周四晚间披露公告,公司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90亿元、人民币217亿元。
华润锦华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华润锦华(000810)周四晚间披露公告,5月12日下午,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公司大股东华润纺织集团正在筹划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拟于5月13日起开始停牌。
凯迪电力披露澄清公告 有关生物质能产业规划
凯迪电力(000939)周四晚间披露公告,公司称证券时报刊报导中述及“2011年全年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电厂发电量将超过10亿度,以每度0.75元的上网电价计算,生物质能源的销售收入将超过7亿元,净利润超过1亿元”;有关《凯迪万亿不是神话》的报导中称“凯迪规划到2015年在生物质板块,销售收入突破600亿元、2020年达到2000亿元-3000亿元、2030年可能达到1万亿元”,两项报道均基本属实。
但后者中凯迪规划的2015年、2020年、2030年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指公司的控股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在未来发展生物质能产业的长远规划,不代表凯迪电力未来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规划。
ST三农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三农(000732)周四晚间披露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股票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认为,截至目前,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活动正常;农药化工业务于2010年11月5日披露了《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及土地收储协议的公告》,整体搬迁后新项目的调研工作正在进行中,不存在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中关村与天津市河西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关村(000931)周四晚间披露公告,公司于5月11日与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区域经济服务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天津市河西区政府区域经济服务办公室将对公司在该区的经营活动、投资项目给予最优惠政策支持和创造最有利的环境;公司优先考虑在天津市河西区发展产业,谋划和推进中关村科技商贸城、科技孵化园、商业地产、低碳住宅及市政建筑工程BT合作等项目。
中兴通讯收到汉堡法院临时禁止令 华为将在德法匈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中兴通讯(000063)周四晚间披露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律师转来的德国汉堡地区法院基于华为的申请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ZTE Deutschland GmbH颁发的针对“带标识数据卡”的临时禁止令。临时禁止令并非法院实体判决,此项禁令在华为向法院单方面申请后即可获得,属于诉讼前的临时救济措施,最终是否侵权,需要等待法院的实体判决结果。
根据相关报道,华为将在法国、德国和匈牙利对本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ZTE France SASU(以下简称“中兴法国”)已收到巴黎高等法院诉状。根据该诉状华为起诉本公司及中兴法国数据卡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本公司及中兴法国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欧元。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未收到匈牙利有关专利侵权诉讼的正式材料。
公司称,已聘请律师并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相关权益。根据2010年经审计的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本集团在德国、法国数据卡产品营业收入的相关数据判断,本诉讼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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