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2日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集中人力和时间,迅速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对本地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
通知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对于未实行“一套一标”,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发改委于3月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3月28日,发改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醒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
五一期间,发改委根据该规定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发现不少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楼盘和销售行为。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官方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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