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3日通报称,4月15日14时许,云南省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事发后,该矿转移4名遇难矿工遗体,并伪造入井检身记录,谎报事故真相
【《财经》综合报道】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3日通报称,4月15日14时许,云南省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事发后,该矿转移4名遇难矿工遗体,并伪造入井检身记录,谎报事故真相。
国务院安委办介绍,事发矿为乡镇煤矿,也是资源整合主体矿井,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事发矿为高瓦斯矿井,事故发生时未经复工验收,所安装的瓦斯抽放系统未运行、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
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井停电停风后,井下部分巷道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界限,恢复供电后K7运输巷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失爆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通报指出,事故发生后,事发矿矿主及有关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矿工生命,隐瞒事故真相,伪造入井记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各地突出抓好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和机电设备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瞒报和谎报事故行为,加大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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