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天,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修订草案规定,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昨天,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修订草案规定,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京华时报)
国土资源部12年来首次针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再修订,比旧版多出了23条,最重要的就是要求明确土地开工和竣工时间。对于那些无故囤地者来说,这无疑是断了一方财路,相反却有利于减少国家闲置土地,从大环境来看获益将颇多。
此次修订表明,闲置土地的处置环节和程序都得到了补充,比如对于3个月未动工者采用督促方式,勒令其必须在这个期限内动工开发建设。若超过三个月,且未能提供政府原因造成闲置证明材料者,国土部门将认定其为闲置土地。针对已认定的闲置土地也有相应的处置措施,即土地闲置满1年的,将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向土地使用者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是,常常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谓闲置土地的再修订是否真的能如人所愿?对此,相应的监管和防止措施也同样是此次修订的一部分内容,例如将具体的地理位置、使用者、时间等相关的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同时抄送金融部门,纳入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对于闲置土地问题处理完毕前,国土部门则不再受理该土地使用者其他的用地申请,以及已认定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等相关申请。这样,开发商无论如何都需要先将眼前的土地所有权解决,才能拥有新的资格。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的出台,或将解决某些长期存在于土地市场的痼疾。最关键的就是囤积土地的可耻行径,以一己之私谋取国家财产,空手套白狼的活儿在他们眼里成了家常便饭,无法可制的情况下,却让老百姓认为是国家默认的。囤地牟取暴利加大了贫富差距,加深了不同程度的仇富心理,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并非危言耸听,这些年来土地市场也好,房产调控难上加难,以及银行方面房产资金信贷的混乱,都由此而来。土地闲置推高房价,明明手里闲置大片土地,却依旧贷款囤地,之后易手,这也大大的损伤了整个实体经济。同时,相应的贪官滋生,管理部门腐败,如今已积攒了太长时间,虽然不能期望新的修订出现后立马制止,但至少是个好的开始。民心所向的事情,要坚持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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