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保障房建设不应追求多而快 据《人民日报》报道,6月11日,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从各地公布的保障房建设进度看,截...
保障房建设不应追求多而快
据《人民日报》报道,6月11日,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从各地公布的保障房建设进度看,截至5月底,多数开工了30%—40%左右,甚至目前仍有6个省区的开工率不足20%。不过会议再次强调,今年计划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项目,最迟要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
说起来,几千万套的保障房足以承装亿人,真是人民幸事。特别是把这么多保障房一下全部砸进供应体系里,对市场的冲击也自然是巨大的,会极大的减少刚需人群的购房需求。虽然指导思想没错,调控颇有一股给房产市场当头一棒的气势,但笔者认为当前各级政府片面的要求多而快,只会适得其反,不仅对房价起不到瞬间压制的作用,还会给未来留下很多后遗症。
首先追求多而快,带来的是保障房不保障的问题。保障房的定义本身应当为政府主导建设的无盈利并定向人群的房产。但在某些地方政府那里,有片面理解为只要比房价低的就算保障房,也有理解为只要是面对低收入群体供应的就算保障房,更有理解成保障房就是由政府来当开发商的。这样的逻辑混乱,带来的便是价格比商品房还高的保障房、临时用财政高价买来的开发商卖不出去的商品房作保障房、把某些单位国企内部房也都统统算作在保障房数量里。而这样的结果只是把当前商品房的数量向保障房的数量转移,于住房总数供应没有影响,也对房价不会形成冲击,倒是有可能形成滞销房政府保障购买机制。
其次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不要以为房子是住人的,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事实证明,在“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由于资金的巨大缺口,给予建筑商的利润太少,诸如瘦身钢筋、一扣就掉的墙皮、楼脆脆等都出现了。这一方面是由于建设过多过快,使得很多资质不足甚至没有资质的建设企业都参与了进来;另一方面是过多过快导致监管相对滞后,监督难以跟上。因此建设速度一定要与监管能力相匹配,我们可以容忍慢,但不能容忍废品。
再次是国有土地低价流失的问题。某些地方政府单纯为追求完成任务,将土地低价供应给开发商,或将周边大量土地捆绑提供给开发商,这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不容小觑的,并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土地腐败高潮。
因此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多快好省”的问题上,对保障房建设而言,“好”和“省”应当是排在前两位的。只有在保证质量“好”和财政“省”的情况下,才能确保保障房对民生的改善作用可以落到实处,而在此之后才应是多和快的指导思想。历史上,我们在经济建设的道路中也为一味追求多和快已经付出过巨大的代价,更不应再重复犯错。
另外对保障房来说,笔者始终认为第一批大批量的建设是有极大的示范意义,决定着之后的建设方向;并对广大群众是有安心作用的,可以让人有盼头,其更不容有失。所以无论什么建设模式都应当经过地方试点再进行推广,绝不是现在各路神仙一拥而上,还纷纷表示此乃创新要求嘉奖的局面。更不该是很多地方政府目前为完成任务那样,把这次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当作了一揽子买卖,牺牲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发展空间的把政府财政和土地砸进建设中,这种只保障一代人的保障房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在媒体一片喊好,各地大搞突击建设的情况下,笔者恰觉得是该给政府泼盆凉水降降温的时候了。在过多过快的指导思想下,大练钢铁已经练就了一堆废品,农业建设已经搞得卫星飞天,四万亿的投资也已经搞得物价飞涨,就不要再让房子成为压垮脆弱的民生头上最后的一根稻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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