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持续一年多的五粮液调查门风波终于有了结果。五粮液29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五粮液信息披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并...
持续一年多的五粮液“调查门”风波终于有了结果。五粮液29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五粮液信息披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并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和罚款处分。(据5月30日《新京报》)
罚款60万元,是什么概念呢?2009年,五粮液集团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50.3亿元,实现利税70亿元,罚款60万元少到难以计算比例。罚款60万元,仅相当于250公斤五粮液酒钱。
五粮液“调查门”从2009年9月9日开始,历时1年8个多月。最终结果是对公司罚款60万元了事。这60万元说不定还不够历时一年多调查花费的费用成本。
是五粮液违法事实轻微吗?非也。五粮液四项违规违法行为,会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特别是虚增利润10亿元,是信息披露的重大错误,曾经有投资者因为该信息而发生投资行为。中国证监会历时一年多的调查,这么长时间的调查本身就证明五粮液违法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因此,从处罚决定来看,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纵容。违法成本如此之低,不仅会变相“激励”被处罚公司继续违法,而且也会使得其他上市公司纷纷效仿。
不知是监管部门心慈手软,还是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出现了其他变数。如果都像证监会处罚五粮液四大违法行为这么轻描淡写,那么,中国证券市场连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完整准确都将无法保证,根本谈不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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