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涛:如何杜绝为减排“停暖”?

2011-01-13 17:26: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建议开征环境税,完善企业排污权交易制度,激励企业节能减排

建议开征环境税,完善企业排污权交易制度,激励企业节能减排

  【背景】据《新京报》1月12日报道,河南林州市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在“三九”寒天供热公司被迫停止运营,导致该市大面积停止供暖。

  2010年年底,林州市主要供热电厂——优创电厂作为国家节能减排关停对象而关停。2011年1月5日,担负着林州市区各大医院、学校、机关单位和近5000余户冬季供热采暖任务的两家热力公司停止供暖。

  此后,林州市内一些学校、医院开始自己烧锅炉供暖,而有的学校则在每个教室配备了电暖器。尽管林州市承诺可退换居民的供暖费,但停止供暖后一些单位不得不临时启用小锅炉,反而增加了污染气体排放。

  林州为节能减排而停暖,在全国并非孤例。2010年下半年以来,一些省(区)就被爆出采取限电限产措施以实现“减排”。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工信部曾专门发文,禁止此类因噎废食的做法。

  在节能减排的行政压力下,停电停暖事件频发,根源何在?面对各地出现的类似做法,如何从根本上杜绝?

  环保部环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胡涛认为,仅靠当前的行政化目标考核机制,不可能又快又好地实现“节能减排”任务。从长远看,要真正实现节能减排,只能通过开征“环境税”、完善企业排污权交易制度,让企业主动、自主“节能减排”。

  在他看来,林州市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而停止供暖,彰显了行政化“节能减排”的不足。行政性减排机制下,地方官员面对“保政绩”和“保民生”的两难,一定会罔顾民生,这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讽刺。

  近年来,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中国政府把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地和重点企业,作为政府领导政绩考核和重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层层签责任状、年年大检查的手段,加以落实。

  这固然能在短期内通过层层施压,完成列入考核范围内的指标。但从整体上看,各企事业单位为此不得不启用小锅炉,发电取暖,反而增加了污染气体排放。而种种“急刹车”的做法必然损及民众利益。

  胡涛指出,要实现有质量、可持续地节能减排,根本上只能依靠经济手段。也就是说,应让企业主动“节能减排”而不是让“市长”说了算。而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开征环境税就是有效的政策手段。

  胡涛建议,“十二五”时期,中国应开征环境税,理顺资源、能源价格,让企业去核算每年需要用多少煤,看是否需要安装节能设备。如果有的企业承担不了环境税成本,那就只能倒闭或破产。“在此过程中,政府只做一件事——征税。”

  同时,他也指出,排污权的交易应让企业自主交易,而不能由政府来决定“排污权交易指标”,政府应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配套的制度环境。但胡涛也指出,较之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远未成熟。

  胡涛指出,“当务之急是吸取‘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教训,尽快开征环境税,用税收手段抑制环境污染。同时,尽快完善企业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快平台建设。否则,为节能减排而限电、停暖等滑稽事件势必还会重演。”■

  (财新记者 杜珂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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