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支持文化艺术精品扶持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陕西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五部...
近日,《关于支持文化艺术精品扶持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陕西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五部门联合印发,旨在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激励文艺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该办法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主要内容明确扶持奖励涵盖影视动漫、舞台艺术、网络文艺、文学艺术、图书出版五大类,其中包括电影、戏曲、网络剧、文学作品等20余种细分门类。扶持项目需在陕立项,由省内单位或个人创作并拥有知识产权;按照“目标导向、择优奖补”原则,影视动漫、舞台艺术、网络文艺类项目最高扶持200万元,图书出版类最高扶持100万元,文学作品最高扶持20万元,均按50%先行拨付,完成创作或播出后拨付剩余部分;奖励设置覆盖获奖、播放、票房等6类情形。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独立申报作品奖励300万元;电影首映票房超1亿元奖励200万元;央视黄金时段播出的电视剧每集奖15万元,最高300万元。同一作品获多项奖励按最高额计发,不重复奖励;奖励办法为陕西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项目申报、评审和验收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省财政厅监管资金使用等。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