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发...
近日,《关于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由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发布,旨在积极探索以业主自主更新方式推进拆改结合型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指导意见》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工作原则。明确提出通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试点工作,引导群众从“要我改” 到“我要改”,营造业主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管理流程与服务机制。2、组织实施。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自主更新的组织实施可按以下程序和要求推进,如提出项目申请、制定更新方案、组织审查审批、开展施工建设、组织联合验收。3、政策保障。包括明确政策、完善标准、优化服务、健全管理、保障安全。4、工作要求。明确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理念内涵,让人民群众关心了解试点工作,积极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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