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
近日,《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旨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以标准支撑和规范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提升。
《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推动“三个一批”标准制修订。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考核约束性标准;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关键配套标准;持续推动其他配套标准制修订。2、依托“三改联动”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标准示范。3、工作要求。各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按程序组织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负责组织地方和本企业示范项目申报。《通知》要求重点修订新建机组的设计供电煤耗门槛要求、对应的负荷率基准,以及现役机组的运行供电煤耗要求、对应的修正方式(尤其50%以下负荷率的修正系数)等,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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